招聘条件:
1. 热爱幼教工作,富有爱心、耐心和责任心。
2. 身心健康,吃苦耐劳,有团队精神,能服从幼儿园的工作安排。
3.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,品行端正,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无不良从业经历。
4. 具备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验,熟悉幼儿园教学流程及幼儿身心发展特点,能组织高质量的半日活动。
5.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团队协作能力及问题解决能力,能快速适应幼儿园的工作节奏与环境。
6. 具有以下特长者优先:能组织艺术活动、体能教学,擅长视频剪辑,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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